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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过后,二人之间隔阂更淡。看看天色尚早,还不着急回刘老庄报道,干脆在官道边找了个看上去干净一些的酒馆,把马缰绳仍给小二,径自走了进去。
那店家正愁门口清净得鸟雀已经搭了窝,见有两个书卷气十足的年青后生走了进来,岂能不卖力气招待。片刻后,几样地方特色的小菜和半坛子米酒摆小几,徐大眼和李旭把两张矮几并在一处,边吃边聊,越说越是投机。
一谈之下,李旭才发现作个大户人家的子弟真不容易。从小就被囚徒一般拘束着,如何走路,如何吃饭,都有许多规矩。至于读书、练武、写字、吟诗等诸般李旭觉得乐在其中的事,对徐大眼来说却是每日必修的苦差,稍微有差池,竹笋炒肉片(打屁股),铁尺炙熊掌(戒尺打手心)都是家常便饭。其余的观察天下大事,参与家族事务,与其他家族往来、应酬,更是不胜其烦。
而徐大眼对李旭的日常生活颇为好奇。搂草,捉兔子,玩泥巴、打群架,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得的游戏。至于拿了茅草堵人家烟囱,向牲口圈里丢点燃了的野花椒等诸般可以与“上房揭瓦”同罪的“恶行!”,更是闻所未闻。其中有多快活多刺激,徐大眼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这家酒馆的酒与张家舅舅的私酿相比起来就像白水一般没味道,可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依然觉得平生最痛快一饮就在今天。说着说着,二人就谈到了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上。
“那小子也是硬气得很,明知道上了我事先设下的套,眉头都不皱一下到我家米店里扛了一下午麻包。虽然回家后被他爹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依然趔趄着来上学,与大伙见了面,还是那样傲气!”徐大眼美滋滋地喝了一盏酒,得意地介绍。
他最得意的壮举发生在去年。十五岁的徐大眼设了圈套让平素瞧不起自己的一个侯姓子弟输了赌局,自愿到徐家的米店当了半天小伙计。虽然事后被家长打了一顿,并且被勒令去登门道歉,至今想起来的却全是得意。
“那,那姓侯的人家难道比你家田产还多么?”李旭惊诧地问道。在言谈中,他了解到徐大眼家中有粮田数百亩,名下店铺四十余家,遍布周边数郡。李旭记忆里,这么大的家业,上谷附近几乎无人能比得上。怎么到了徐大眼的故乡,居然还有人会瞧不起他。
“不是家财的缘故。论家财,徐家不是小户。论门脸,却是个确确实实的寒门,数得着的好日子不过五十年。而那侯家,自两汉之时便是望族,绵延数十几代。所以,平时我连他们家门口都不能靠近!靠近了就被他家的家丁骂。那回虽然是去赔礼,却直闯了进去,谁也不敢阻拦!”徐大眼带着三分酒意,把寒门两个字咬得铿锵有声。“他家不受我的赔礼,就找不回这个门面。让我进去赔礼,就不能说与我这寒门子弟从无往来。那天,他们家老太爷的脸色,比猴子屁股还好看!”
在河东诸郡遍布着一些世家大,诸如瀛冀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还有一些如萧、梁、李、郑、郝等有着帝王将相血脉的豪门。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右,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爆发户,根本瞧不上眼。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
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把自己家族有朝一日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李旭再次没了话说。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么?”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作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么?”徐大眼大笑着问道。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呐,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的“宝弓”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一字不落地听他把话说完了,徐大眼想了想,提醒道:“仲坚贤弟,你那把弓说不定真值三吊钱。按你说的长度,力道,应该是咱大隋的骑弓,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听你说了马槊的事情后,我也这么想。请问徐兄,这骑弓与步弓有什么不同么?”李旭点点头,问道。对舅舅给自己那把性能时好时坏的弓,他一直爱恨交加。转让给别人吧,心里又十分不舍。自己留着用吧,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弓大爷发脾气,枉送了自己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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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牛人说,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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