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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你得娶我(第1页)

沈珏实在想不到程湘芷行事会如此暴戾。狐族天资聪慧,尾巴断了一条还能再修十条,传说狐族曾有位老祖宗,修出九九八十一条白尾,最终修成百尾。自他之后,狐族都以尾巴的数量为荣,对长尾十分尊崇,断尾同杀人无异。

且同为兽类,自然明白尾巴对他们的用处,沈珏曾亲眼见过被捕猎夹断尾的小猴,沦为猴群里最被嫌弃的一只,连母亲都将他丢弃不顾。他遇到小猴时还年幼,有许多天真的良善,见它蜷在树下快要饿死,便采摘了几个山果放在它跟前,他还要去摘更多,沈清轩说那是无用的,断了尾,即使不饿死,也会被野兽吃掉。后来小猴果然死去,他预备的果子被其余的猴子一抢而空,小猴子临死也不曾吃上一口。

他们这样的妖,就算有深仇大恨,也只会以命相博,断尾这样的事,万万做不出来。

脚边传来些微动静,沈珏低下头,恢复原形的阿离不知何时摸了过来,蜷在他腿边震惊又畏惧地看着刚刚相认的“阿姐”,打着颤地小声喃喃着,不知道说给谁听章“舅老爷最爱他的尾巴,你怎么能弄断他的尾巴?舅老爷喝多了是个混蛋,可也没对你怎么混蛋,你怎么可以这么欺负他?”

世事颠倒的如此之快。

程湘芷望着狼狈成一团的阿离几乎都要笑出声,也不知道先前谁在欺压谁,究竟是哪个在受欺辱,又是谁被欺负的昏迷不醒。现在最恶的人倒成了她。

这一个一个,统统都是嬗变的浑帐东西!

程湘芷走了两步,站到旼焰跟前,问他章“我就是断了你的尾巴,你要如何?”

先前还仗酒发疯的旼焰跪在地上,满身淤泥和尘土,怔怔地捧着自己的断尾,那截鲜亮的皮毛已经失去光泽,断口处跳跃的鲜红妖火逐渐黯淡,化作一团青烟消弭而散。

他这身火红毛皮,是他对自己皮囊最满意的地方,从小视若珍宝,连爹娘都不允乱摸,同辈弟兄没少因擅动他的皮毛,被他骑在脖子上又咬又打,最后还要被爹娘训斥一通。

他是弟兄中最小的那个,又是一身异样亮眼的红,从出生便被宠爱的格外多。跋扈无礼惯了,谁也不许乱碰,唯一允许碰触的就是他的小妹妹,打小体弱多病,好几次他们都以为养不活,就把她放在篮子里丢在一旁,随她去自生自灭。

那时候他们还在深暗的洞穴里居住,潮湿又阴冷,他看着干干瘦瘦的小黑狼窝在草堆里一动不动仿若死去,突然心生怜悯,就把自己梳理的蓬松柔软的红色尾巴递给她,让她抱着自己的大尾巴入睡。他一直认为是自己的漂亮尾巴让小妹对这个昏暗的世界有了眷念,才次次都从地府里逃了回来,没有半途夭折。

只是到最后,那个体弱多病的小妹长成亭亭玉立的姑娘,私逃出界去人间诱惑书生,生下了一个他根本不想相认的外甥,最后为旁人所杀。

他知道自己最终是救不了她的,那个时候即使他有一千条这样漂亮的尾巴来换她回家,她也不稀罕,除了那个呆书生,世上再没有旁人能入得了她的眼。

可是当年她曾那么瘦小,在她苟延残喘的时候,她无比珍惜的拥过它,把那抹鲜艳的色彩当作人生唯一的诉求,会微弱又亲昵的唤他“小哥哥”,抱着他的尾巴不撒手。

他的小妹妹已经死了,但他越来越珍爱这条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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